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4     浏览次数:次   

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4 文章出处:人事处师资科

各有关单位:

2012年起,福建省设立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计划10年选派600人出国留学。2013年福建省计划资助出国留学人员60人,最长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为做好2013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优先资助学科和专业:优先资助福建省急需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技术、海洋综合开发利用、生物与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高科技农业、城乡建设规划等专业,以及国家级、省级立项建设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兼顾现代服务业(包括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等。

(二)选派类别、资助额度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12000元/月/人,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10000元/月/人,留学期限6-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出国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3.重点(核心)课题组人员:8000元/月/人,留学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4.国际交流人员、高级翻译人员(含外事管理干部):10000元/月/人,留学期限6-12个月。

(三)留学院校:出国留学人员应前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及研究机构学习、进修或从事合作科研项目(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四)资助内容: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的学费、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等相关费用。

二、申请条件

(一)教师申请人应具备我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已入选或正在申报其他长期出国项目人员不得申报本项目。已有挂职、借调、援教等派出任务人员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不接受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或专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申请。

(三)其他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福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派出人员外语水平合格标准为: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两年有效),托福成绩80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连续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超过1年、或曾在教育部所属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者,如被录取,单位组织培训,取得上述合格标准或国外邀请单位要求的合格标准。

3.身心健康;

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①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长江学者”、“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④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负责人;

⑤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和高级科研人员。

5.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重点(核心)课题组:申请条件由各高校和科研机构自行确定,推荐时除提交有关规定的申请表格外还需提交高校和科研机构推荐方案,以及课题组情况的详细报告。每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名。

7.国际交流人员、高级翻译人员(含外事管理干部)由省外事办负责选拔推荐人选;各高校外事管理干部出国进修人选由各高校负责选拔推荐人选。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受理工作平台http://fjlx.fjedu.gov.cn,在线填写《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并打印纸质一份,报送各学院、研究院。

2.学院推荐:各学院、研究院根据申请条件审核申请人申报资格;审核个人提交《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确认无误后并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组织专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评审,填写《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填写《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申请人一览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排序。

各学院、研究院于5月3日前将《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和《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申请人一览表》各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申请人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

3.对外报出:经学校研究,确定推荐的候选人,应按照《关于准备2013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选派申请材料的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出国留学资格自录取之日起一年有效,被录取人员须在出国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出国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入选者出国前应按照学校和福建省相关规定办理学术假申请手续、离校手续、签署协议、公证和缴纳保证金等手续。

3.未尽事宜请查阅《2013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

4.相关表格和文件见附件下载。


附件:1.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

2.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申请人一览表

3.关于准备2013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选派申请材料的说明

4.2013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




人 事 处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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