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4年12月份博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6     浏览次数:次   
请12月份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同学于今明两天到同安二206领取学位证书,若需代领,需提供委托书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学生卡复印件。

领取完学位证书后请到同安二101-4办理个人答辩材料移交。



化学化工学院
2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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