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信息及档案地址汇总通知
关于办到证:报到证与户口直接挂钩,所以务必要开正确,不然后期要自行前往福州办理
1.若为待就业、自由职业,需提交待就业、自由职业登记表。若为自主创业,需提交需提交自主创业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待就业、自由职业和自主创业者报到证将按福建省公务员局系统默认开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2.若已就业,请将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未签就业协议书只签劳动合同者需同时提交空白就业协议书)交于辅导员办公室,报到地址以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上所盖公章为准。
2-1:签约单位属于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省(含深圳市)、厦门等地区还须有当地人事部门的审批函的复印件。若没有提交,报到证将自动开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2-2:若单位由人才中介机构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毕业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必须经该人才中介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盖章,若没有盖章,报到证将自动开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3. 出国出境深造或进入国外学校、科研机构做研究、工作的毕业生需提交接收函件,可为导师同意接收的Email信件,报到证开往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4. 国内升学不需要开具报到证,需提交升学证明材料,如接收函、录取名单或者导师邮件。
5. 延期学生不开具报到证,无需提交材料。
6.若毕业学生希望自行办理报到证或者不办理报到证,请于5月29日下午下班前请回复邮件说明,否则由学院统一开具情况说明,学院依本通知同时进行提交。
7.若非应届同学想办理报到证请依照说明提交材料(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协议书、人事部门的审批函等)。
8、若按期答辩但没有取得学位证的同学,就业单位要求获得学位证时间和报到证时间一致的,请单独填写说明。
就业落实方式 |
需交材料 |
签就业形式就业 |
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审批函(京、津、沪、广、深、厦需,其他城市不需要) |
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
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情况登记表+空白就业协议书 |
待就业 |
待就业登记表 |
自由职业 |
自由职业登记表 |
升学(攻读博士或进入国内博后流动站) |
接收函或者录取通知书 |
出国出境 |
接收函或者录取Email |
延期毕业 |
不需交材料,在单位名称处填延期毕业 |
关于档案邮寄:
档案应与报到证去向一致。若用人单位接收档案或者用人单位那边提供了档案托管部门信息,请如实填写。若用人单位不接收档案,且没有提供档案托管部门信息,请自行联系自己家所在地的人才中心,确认后填写档案转寄地址信息,禁止由个人携带或寄送给家里人。
待就业同学请参照各省待就业档案寄送地址自行联系并确认。
注:档案地址信息需提供档案接收部门接收人及接收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者手机号均可),无电话及联系人寄送后丢失由个人负责。待就业或未提供地址的,档案将寄回原籍。
按期答辩,2017年5月-2017年9月获得学位证的同学:10月学院将统一寄送档案。
按期答辩,未获得学位证的同学:档案待学位证领取后再给予寄送。
请9月需开具报到证、档案寄送的同学将填写好的表格(详见附件)发至邮箱564502543@qq.com,要在学校统一开报到证的同学请将证明材料(待就业登记表、三方协议、合同、录用证明、出国出境邀请信等)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一起打包发至上述邮箱。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下午四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