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9月份博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3     浏览次数:次   
请9月份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研究生于近期内到同安二206领取学位证书。

如需代领,请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证书后到同安二101-4办理答辩材料移交。

望周知!



化学化工学院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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